本文摘要:古代的刻书系统将书籍刊印分成官刻、私刻、坊刻。
古代的刻书系统将书籍刊印分成官刻、私刻、坊刻。这一理论始于叶德辉的《书林清话》。
官刻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官府刻书,私刻一般指官员、士人、乡绅等个人刻书以及寺院、道观、家族祠堂等刻有书(也有将寺院刻书另分一类的),坊刻指书铺商人刻书。三者之中,除坊刻以赢利为目的以外,其他两者都不以赢利为目的,或者不求保本微利。
(一)官刻:由国家机构出资或主持人的图书刊印活动。官刻开始于五代冯道刊印《九经》,此举使雕版印刷从民间不道德下降为中央政府提倡之事。几经后唐、后晋、后汉至后周广顺年间总计22年时间,已完成刊印。《九经》的校刻,是在国子监已完成,并由国子监主持人,书版也珍藏在国子监,所以历史上称作“五代监本”《九经》。
此书的刊刻,打开了儒家经典大规模刊刻的先河,也标志着印刷术从民间步入官府。宋明两代都是国子监刻书的兴盛时期。宋代国子监刻书内容范围很广,遍布经史子集四部,刻书的数量也相当大,是当时中央政府的主要刻书机构。
明代国子监分成南(南京)、北(北京)两监,南监多在前人遗留下来的宋、元两代版片的基础上展开整理、修复、刷印图书,以“十七史”尤为知名。北监则以刊行南监本居多,如《十三经注疏》等。元代和清代的国子监则很少刻书。
历代朝廷刻书的专门机构,除上面说到的国子监外,元代有兴文署、明有司礼监,明有武英殿等等。此外朝廷各部门也都可以刊印与自己业务有关的书,如刑部刻有律法,太医局刻医书。由于财力雄厚,历代官刻本书籍一般五品相比较考究,具备字大行上言,进本下垂,纸墨精美,装潢描摹等特点。
许多大部头的图书,也是在官府实力雄厚财力的反对下才以求刊行,如宋代编撰刊印的《大藏经》《册府元龟》《太平类聚》,清代的《古今图书构建》等,都是鸿篇巨制,非以政府之力无法已完成。在内容倾向上,官刻多以见地正史为,特别强调教化功能,在校订质量,有所不同历史时期与有所不同刊印机构往往有相当大有所不同。以国子监刻书为事例,五代两宋时期的监本,底本优良,校订高超,士人命之为圭臬,而明代的监本多用前代旧版,字迹不免模糊不清,故质量不低,南监印书有“大花脸本”之称之为,北监本错谬更加多。再行如明代的经厂刻书,多出自于太监之手,校订不炼,素为后人诟病,但明代的藩府刻书,则在藏书家中拥有口碑,人称“藩刻本”。
(二)私刻:私刻中最多的是家刻,所以私刻也往往统称“家刻”。这些书籍的牌记多刊自家堂号、宅名或书斋名等。
私刻的出版发行主体多是士人学者,刻书多以学问崇尚,文化推展、科学知识传播为目的,侧重青史留名,并不以赢利为动机,所以推崇质量,校刻精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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